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屬于環境保護許可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被廣泛使用。排污許可證制度,是指有關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核、頒發、中止、吊銷、監督管理和罰則等方面規定的總稱。
下列排污單位應當實行排污許可管理:
(一)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排放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
(二)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
(三)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
(四)城鎮或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
(五)依法應當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單位。
環境保護部按行業制訂并公布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分批分步驟推進排污許可證管理。排污單位應當在名錄規定的時限內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
排污許可證申請辦理流程
第一步:排污單位點擊“許可證申請”進入許可證申請頁面第二步:在許可證申請頁面內點擊“我要申報”按鈕進入申請資料填寫頁面
第三步:根據填報頁面左側導航,一步一步填寫許可證申請信息,一個頁面填寫完成后,點擊頁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鈕,填報下一頁的內容,也可以點擊“暫存”按鈕,保存當前填報信息。
? 申請填報包括14個頁面的內容,分別為:排污單位基本情況;排污單位基本情況-主要產品及產能;排污單位基本情況-主要燃料及原輔材料;排污單位基本情況-排污節點、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組織排放信息;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無組織排放信息;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企業大氣排放總許可量;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請排放信息;環境管理要求-自行監測要求;環境管理要求-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增加的內容;相關附件。